J-11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J-11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
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设施。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申报审批程序
1.申请装饰、幕墙、门窗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升级,企业向市建委装饰办申报,由市建委装饰办初审同意后,上报省住房和建设厅审批。
2 . 由于省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申报材料,企业向装饰办申报材料时间应在单月1--25日,逾期下次受理。
3. 省厅受理后20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于陕西建设网公告公示/进行公告。
4.批准的企业在公示期满后,应使用电子身份认证锁,按照程序尽快进行网上申报(上报部门选择“西安市”),申报成功后,将资质证书(1正4副本)交到装饰办,由装饰办 统一到省厅打证。
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四份)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陕西建设网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申请表)。
2、附件资料:(一式二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1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12)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1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14)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